Sunday, May 01, 2011

海拉細胞的不死傳奇(The Immortal Life of Henrietta Lacks)讀後感

真實的故事最感人!

海拉生於1920年,死於1951年,得年31歲,她與黑人民權領袖馬丁路德金(Martin Luther King)博士生歿年代(1928~1968)差不多,也與他一起不朽。 一個催出了1964年的美國民權法案,終止了美國種族隔離及岐視政策;一個則是她的細胞永生不死,對於現代醫學作出了重大貢獻,而他們都是黑人。

我總是在讀一本書時,同時去查其它資料,所以同時對於金恩博士作了比較多的瞭解。 甚至因為海拉死於子宮頸癌,所以我也去閱讀了關於這方面的醫學報導。

這本書中提到了另一件美國醫學界的醜聞,發生於1932~1972年的 Tuskegee 事件。 Tuskegee Institute 位於阿拉巴馬州(Alabama),是全美對黑人岐視最嚴重的州,當年全州所有黑人幾乎都是文盲,而1955年的Rosa Louise McCauley Parks(1913~2005)的Montgomery Bus Boycott 事件就是在阿拉巴馬州的Montgomery B市發生的。

這是關於399名黑人罹患梅毒後,被列入研究觀察名單達40年之久,其中雖然青黴素於1940年已經發現,但仍未被用來治療這399名病患,理由只為了比照看白人與黑人得到梅毒後的結果是否因人種不同而不同。

這其中不僅是白人醫生參預,二戰後,黑人醫生介入後仍然被忠誠的執行,直到1960年代末,才被其中的工作人員 Peter Buxtun 於媒體揭發,由愛德華甘迺迪議員(Edward Kennedy)介入處理,才讓存活的86人及其親屬獲得賠償及照料。

我想主因還是1964年的民權法案的通過,才會讓 Tuskegee 事件被揭發,但事情仍拖到1972年才完全結束。  這真的令人不寒而慄,以人權著稱的美國,居然到了1970年代還有納粹(1939~1945)及日本731部隊(1931~1945)這種殘忍思想,而且開始的時間點是1932,正是德日開始這種針對特定民族作殘忍醫學實驗的開始,這表示什麼?

這段資料,我上網把事件始未看的很詳細,愈看愈心驚。

作者是 Rebecca Skloot 一位擁有一半猶太人血統的美國女孩,生於1962年,1988年16歲時上社區大學生物課,才頭一次從講師 Donald Defler 身上聽到海拉細胞的故事,一直到1999年她27歲時,才真的有機會因美國阿拉巴馬州亞特蘭大市 Morehouse School of Medicine 婦科學教授 Roland Pattillo主持的「海拉癌症控制研討會」論文集,接觸到海拉的家人,從而開始這本書的寫作旅程,直到2010年才能出書,這是一個22年漫長的過程,沒有毅力及信仰,只怕沒有人作的到 。

海拉的不死細胞之前,本書作者提到1912年美國洛克斐勒研究院(Rockefeller Institute)的法籍外科醫師卡雷爾(Alexis Carel, 1873~1944)培養了長生不死的雞心細胞,但很可惜在他死後二年即1946年,被他研究室的助理隨便扔了,所以無法證實是否真的是不死細胞。

也就是說五年後的1951年,蓋伊(George Gey,1899~1970)是第一位培養出不死細胞的人。
1951年底全球進入嚴重的小兒麻痺症流行,1952年匹茲堡大學沙克(Jonas Salk, 1914~1995)研發出首支小兒麻痺疫苗,但苦無大量的體外培養細胞來作實驗,以證明疫苗安全。

此時美國小兒麻痺基金會(National foundation for Infantile Paralysis)介入,這是由得到小兒麻痺症的美國總統羅斯福(Franklin D. Roosevelt,1882~1945)成立的慈善機構。計畫預定由沙克接種二佰萬名孩童,而基金會負責檢驗血液,以證明接種的小孩有免疫力。

基金會聯洛蓋伊和其它細胞培養權威,希望能用低於猴子細胞的價格,取得大規模培養的細胞。 1952年蓋伊與小兒麻痺基金會諮詢委員之一的明尼蘇達大學博士後研究員謝勒(William Scherer)開始用疫苗感染海拉細胞,結果發現海拉細胞比之前培養過的細胞更容易受感染,他們二人就明白,這就是基金會要找的測試材料了。

他們找到前面所說惡名昭彰的塔基斯學院Tuskegee,請謝勒當督導,成立「海拉細胞產銷中心」(HeLa Distribution Center), 這個中心是世界上第一座「細胞工廠」,由幾乎是女性的黑人科學家及技術員管理,每週生產二萬根海拉試管,寄到全美23個小兒麻痺試驗中心。

1953年的明尼亞波里斯星報(Minneapolis Star)首次提到海拉細胞的來源,但把她的名字弄錯為「Henrietta Lakes」,但蓋伊沒有澄清說明該報寫錯了海拉的姓。 但他本人俟後開出二條件才願意接受訪問談海拉細胞,一是定稿必須由他讀過並認可;二是不能提及病人的個人經歷及全名。

1954年科里爾週刊(Collier's)刋出文章,訂正版由約翰霍普金斯的公關主任凱利(Joseph Kelley)重寫了整篇文章,留下二個不實的資訊,一是說細胞取樣時間海莉耶塔死後;二是將病人的姓名寫為「Hellen La」。

海莉耶塔的父系第一位直系是高祖母茉寧(Mourning)及高祖父喬治(George),是維吉尼亞州Clover 鎮白人所屬的黑奴 ->他們的兒子叫艾德蒙(Edemund),他採用了主人的姓(pleasants)但把「S」去掉,他40歲時成為自由人,但後來卻被送進精神病院,也許這就是海莉耶塔長女艾兒西異常之因。 ->他的一個女兒也叫海莉耶塔,是海莉耶塔的姑婆 。

海莉耶塔的母系曾外祖父是維吉尼亞州Clover 鎮菸農白人艾伯特.拉克斯(Albert Lacks)。

1954年美國病毒學家紹森(Chester Southam, 1919~2002)認為癌症是因病毒或免疫系統不全所致,因此產生一個可怕的念頭,想用海拉細胞來實驗會不會讓人類引發腫瘤?

他的實驗很簡單,於1954年,對癌症病患注射海拉細胞,來確定他們會不會長出腫瘤,或者免疫系統會排拆他們,結果情況不好。

1956年,他更惡質,到「俄亥俄州監獄通訊」刊登廣告徵集志願者進行他所謂的癌症研究,因為他需要健康的人的對照組,結果他們全部徹底擊潰海拉的癌症細胞,而且每注射一次,他們的身體反應就迅速,似乎免疫系統增加了對抗癌症細胞的能力?  但他一次也沒有告知病人或被實驗對像,他注射的是海拉癌細胞,他作證隱瞞的理由是民眾「無知與無謂的恐懼」,但大家公認他隱瞞資訊的主因是怕病人或被研究對像一旦知道打進體內的物質是什麼時,可能拒絕參加研究。

1963年他想到猶太慢性病醫院(Jewish Chromic Disease Hospital ,位於紐約州)重覆這項實驗時,被三名年輕猶太醫師以違反紐倫堡公約(Nuremberg Code)拒絕且向媒體檢舉。 紐約州檢察長列夫寇維茲(Louis Lefkowitz, 1904~1996), 展開調查,指控紹森詐欺、違反職業道德,並要求紐約州立大學董事會撤銷二人的醫師執照,董事會於1965年建議吊銷紹森醫師執照一年,但最終得到暫緩執行一年察看期,而察看期一結束,紹森就獲選為美國癌症研究協會主席。

但這件事終使美國人體實驗監督出現了畫時代的變革。 美國國衛院決定,日後所有經費申請,只要涉及人體實驗,一律必需經過審核委員會的批准。 問題是美國是否從此到外國找實驗對像呢? 例如貧窮的非洲、中南美洲及亞洲,甚至現在的印度。

2010年的國光疫苗是否也是美國海外人體實驗的東西之一? 心中愈想想害怕。

為了瞭解海莉耶塔生存年代(1920~1951)黑人的生活狀況,我甚至讀完了「廢奴政制度」(美國憲法第13修正案)(1865~1868)

960年代開始,生化科學家開始發現體外培養的細胞具有二個新的特徵,一是體外培養的細胞,最終不是死亡,就是自發性轉為癌症細胞;一是體外細胞一旦轉形為癌細胞,會製造出完全相同的酶與蛋白質,此時知名的細胞培養專家寇利耶(Lewis Coriell, 1911~2001)發表論文,表示這些細胞可能都被海拉細胞污染了,以致於表現一致。

於是美國國家衛生研究院開始建立細胞的「中央銀行」,附屬於美國標準菌種中心(American Type Culture Colliction)使用最先進的除菌技術,讓所有細胞在最安王全的環境中測試、登錄及儲存。

1966年,遺傳學家噶特勒(Stanley Gartler;1923~),他作了一個報告,說他使用最常見的十八種體外培養細胞尋找新的遺傳標記,卻發現一個共同特點,就是它們全部含有一個罕見的遺傳標記「葡萄糖-六-磷酸鹽脫氫酶-A」(glucose-6-phosphate dehydrogenase-A, G6PD-A), 它幾乎只出現在美國黑人體內,而且也是極為少數。  所以噶特勒的結論是它們都被海拉細胞污染了,也就是美國標準菌種中心所謂的人體細胞資料庫,其實可能只是一而再再而三的製造和再製造海拉細胞而已。

美國標準菌種中心的細胞培養專家知道這件事的嚴重性,開始研發「基因檢測法」,希望直接驗出培養皿中的的體外細胞是否有「海拉細胞」,而非透過「G6PD-A」驗出來決定,所以他們必需找到海莉耶塔的家人。

170頁中提到了約翰霍普金斯醫院(Johns Hopkins Hospital)及大學(The Johns Hopkins University)成立的由來,讓我很感動。

1873年的巴爾的摩金融家,一個煙草商的兒子,基於貴格會(Quaker)的信仰,他捐出700萬美元(等值現在16~2.00億美元)來創醫學院及大學,照顧有色人種(特別是黑人兒童)、窮人,及改變大學教育方式,採德國Wilhelm von Humboldt的教育制度概念,設計出新的大學教學法。

王永慶於2008年過世時,與Johns Hopkins相差135年,他有長庚大學及醫學院留下來,但沒有這樣龐大的善款留下來支撐慈善事業,反而因為遺產數額太大,造成家族遺產爭訟至今不止,令人遺憾。

135年後,誰會記得王永慶? 但135年後今日的約翰霍普金斯醫院(Johns Hopkins Hospital)及大學(The Johns Hopkins University)已經是舉世聞名頂尖的學院,也雪了大文豪馬克吐溫當年嘲笑之恥:「……他們(指大眾)可不會對一所連約翰這名字都寫不對的學院充滿信心。」

這是書中讓我感動又讓我難過的一則訊息。

但1940~1990年代的美國醫學界的道德觀是很混沌的,Johns Hopkins的善意並未讓董事會成員完全理解貴格會(Quaker)的信仰,這些信仰從維基百科中照抄錄如下:

------反對任何形式的戰爭和暴力,不尊敬任何人也不要求別人尊敬自己,不起誓。主張任何人之間要像兄弟一樣,主張和平主義和宗教自由。該教會堅決反對奴隸制,在美國南北戰爭前後的廢奴運動中起過重要作用。------

約翰霍普金斯醫院(Johns Hopkins Hospital)於1969年未徵得同意下,抽取附近7000名黑人孩童血液,提供作為犯罪行為遺傳特質研究,及1990年代,約翰霍普金斯醫院(Johns Hopkins Hospital)研究人員故意讓黑人小孩暴露在含鉛環境中,想瞭解減鉛法的效果,這些都是極其不人道行為,甚至有著濃厚的種族岐視概念在其中。

我很擔心,我們中研院翁啟惠院長一力主張的「202兵工廠生技園區」是否是美國到外國的人體實驗區?

台灣現在未來的領導人都不是有堅強信仰及人格道德觀禁的起考驗的人,他們的家人也幾乎不會留在台灣,對於台灣人民及土地的未來是沒有「責任感」的,所以愈是神秘不讓人民參預表達意見的所謂生技園區,我們都該反對。

海拉細胞每瓶叫價50美元,支撐了一家年產值數十億美元微生物細胞工廠,但海拉的家人連基本的醫療保險都未獲得,難怪她的家人憤怒。

這種事情如果發生在台灣,光輿論的撻筏就足以讓政府廠商作出高額補償,但美國這種資本主義社,一切以法律契約訴訟為本的國家,人性是會被貪婪抹除的。

 1971年,蓋伊死後(1970),他在約翰霍普金斯醫院的同事瓊斯等在「婦產科」期刊(Obstetrics and Gynecology)發表了向蓋伊致敬的文章,其中也正式提到了海拉的真實姓名為「Henrietta Lacks」及那張如今廣為流傳,兩手插腰的相片。

1976年滾石雜誌的羅傑斯(Michael Rogers)寫了一篇關於拉克斯家族的報導,其中有一段是:「-----任何人只要花大約二十五美元,就能向這些公司買到一小瓶海拉細胞。」,就是這幾個字引起了海莉耶塔長子羅倫斯及次子桑尼的興趣,因為牽扯到了錢。

但事實上拿培養海拉細胞營利的,剛開始是1952年塔基斯學院Tuskegee的「海拉細胞產銷中心」(HeLa Distribution Center), 每瓶10美元,空運費外加;接下來是「微生物」公司在馬里蘭州(Maryland)的「細胞工廠」,目前的單價從100美元到10000美元不等。

1996年美國頒佈了「健康保險可攜與責任法」(Health Insturance Portability and Accountability Act),如果擅自公佈別人的姓名且附上他的DNA圖譜的話,最高能判處25萬美元罰款及10年徒刑;而2008年頒佈的「反基因岐視法」(Genetic Information Nondiscrimination Act), 則保障民眾不會因DNA圖譜所顯示的遺傳疾病而失去工作或健康保險。

美國是直到1980年因查克拉巴蒂(Ananda Mohan Chakrabarty)用基因工程技術改造出來的一種專吃石油維生的細菌,才確立「生物」能申請專利,無論是「基因改造」動物或細胞株」都可以申請,而且不需要得到「細胞捐贈者」的知情與同意。

1984年德國病毒學家楚爾郝森(Harald zur Hausen)發現了一種透過性交傳染病毒株「人類乳突病毒第18型」(human papilloma virus 18, HPV-18),他在海拉細胞中發現了這種病毒,認為就是這種病毒引發海莉耶塔的子宮頸癌的。

目前已知的「人類乳突病毒株」有100多種,其中13種會引發子宮頸癌、肛門癌、口腔癌、陰莖癌,有性行為的成年人,90%都至少曾感染一種「人類乳突病毒」。

「人類乳突病毒」會把自己的「DNA」插入宿主細胞的「DNA」內,製造出引發癌症的蛋白質,只要讓「人類乳突病毒」的「DNA」不表現(不活化的意思吧?),子宮頸癌就會停止癌化,這就促成了「人類乳突病毒」疫苗的出現,後來讓楚爾郝森(Harald zur Hausen)於2008年嬴得諾貝爾生理醫學獎。

海利剋夫(Hayflick)於1961年發表一篇論文「海夫利克限制」(hayflick Limit),指出正常細胞大約分裂50次後就會停止分裂開始凋亡,只有被病毒轉形或基因突變的細胞才有可能長生不死。  所以說人類或者是地球上萬物的生命是被基因密碼設定好「有效期限」的? 為什麼? 大自然的運作機制,還是人為的設定?

藉著研究海拉細胞,科學家知道癌細胊可以無止盡分裂,不受「海夫利克限制」(hayflick Limit),他們發現每一個染色體的尾端都有一串的「DNA」,稱為「端粒」(Telomere),只要細胞分裂一次,端粒就會縮短一些,直到幾乎消失,此時細胞就停止分裂,開始凋亡,這個過程與人類的衰老是同步的。

1990年代初期,耶魯大學使用海拉細胞作研究,發現人類的癌細胞含有一種名為「端粒酶」(Telomerase)的酵素,可以重建端粒,有了這種酶,細胞就可以無止盡的分裂重生,這就解釋了海拉細胞長生不死的原因。

這本書的最後,終於提到了海莉耶塔的長女 Lucile Elsie Lacks, 她大約是1950年被送入 Crownsville State Hospital(又名黑人瘋人病院),死於1955年。 海莉耶塔死前每一星期都會去看她,但她死後,就再也沒有人去看過她了,她的父親戴伊沒有心,而兄弟姐妹都還小,除了勞倫斯外,對她沒有印像。

等到她唯一的妹妹 Dale 與作者2001年到黑人瘋人病院找到她的病歷資料為止,她死前最後一張診斷照片被留了下來。我不想形容,看這本書的人可以翻到270頁去看。

這段時間,許多所謂科學家利用這裡的黑人病患作很多非人道實驗,當然從未取得病患的同意。

這中間包括所謂的「氣體腦部攝影術」(Pneumoencephalography),書中說是1919年研發出來的腦部攝影術,但因人的大腦浮於液體中,很難進行 X 光攝影,所以這種攝影得在顱骨上鑽洞,將包圍在腦部的液體抽走,灌入氦或空氣,讓X 光清楚穿透顱骨,而人類的身體需要2~3個月才能自然補足脊髓液,在復原之前的副作用為暈昡、抽搐、嘔吐和頭痛,這種攝影可以導致永久的腦部傷害及癱瘓,所以1970年後即不再使用。

沒有家人再去探視的艾西兒,當然是這種非人道實驗的尚佳來源,她死前的照片早就透露了很多訊息。

納粹的醫生始終沒有消失過,即使在民主國家也一樣。 雖然作者一再強調到了1970~80年代就絕跡了,但我相信仍有人偷偷的作,這些所謂科學家他們是功利主義者,認為對全體人類好的事,犧牲是一些人是必要的,更何這些人的生命本來就是殘渣,剛好拿來作為人體試驗,讓他們對人類有些貢獻?

你除了搖頭還能說什麼? 至於種族岐視、種姓岐視,應該也都還在。納粹醫生不死,但我很想看到所謂的業報輪迴,有一天,當他們的親人、民族也被當作這種實驗的白老鼠時,他們今日作何感想?

子宮頸
Henrietta-Lacks(1920~1951)
Martin Luther King(1928~1968)

No comments: